绿化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br关于内蒙古华唐铝业有限公司年铸造300万只br高精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环球360

发布时间:2023-07-15 11:34:11    浏览:

[返回]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华唐铝业有限公司年铸造300万只高精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华唐铝业有限公司年铸造300万只高精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内蒙古华唐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拟将现有年铸造300万只高精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毛坯产能中的80万只技改为锻旋轻量化铝合金轮毂。项目在现有1#生产车间内新增2条锻旋铝合金轮毂生产线台、炒灰机2台、模具加热炉2台、铸造机2台、均质炉2台、数控锻压机6台、数控自动旋压机2台、固熔炉2台、时效炉2台、荧光渗透检测线#生产车间建设立库及库房;利用现有4#生产车间建设试验检测设备;配套建设纯水制备系统、布袋除尘器、废气净化设施、废水预处理系统、事故废水池、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项目总投资2044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4万元,占总投资3.25 %。

  项目为技改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严禁借技改名义实施扩产,严格执行技改后的产能。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环球360。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工段加热均采用天然气。熔炼炉烟气、保温炉废气、炒灰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燃气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100mg/立方米、NOx≤400mg/立方米、颗粒物≤3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模具加热炉、均质炉、铸棒加热炉、铝屑加热炉、固熔炉、时效炉、钝化烘干机及粉末固化炉等产生的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铸件热处理设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立方米、NOX≤300mg/立方米、SO2≤10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钝化处理工序钝化液喷淋挥发废气和钝化烘干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7)中表2排放限值(VOCs≤5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喷涂工段喷粉废气和喷漆废气采用“涡卷式水帘洗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处理,净化后粉尘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立方米)、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7)中表2排放限值(VOCs≤5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项目须针对挥发性有机废气安装在线、加强水环境保护。荧光渗透检验废水、抛光废水、表面处理工段废水等生产废水经生产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厂进水要求。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铝屑返回生产;喷漆废气处理系统浮渣送园区渣场填埋;废涂料漆料包装桶、废过滤膜、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铝灰渣、除尘灰、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运营期在厂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球360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绿化。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球360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托克环球360托县分局,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

  分享网站地图联系我们网站声明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你公司《关于内蒙古华唐铝业有限公司年铸造300万只高精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华唐铝业有限公司年铸造300万只高精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托克托工业园区内蒙古华唐铝业有限公司厂区内,拟将现有年铸造300万只高精度轻量化铝合金轮毂毛坯产能中的80万只技改为锻旋轻量化铝合金轮毂。项目在现有1#生产车间内新增2条锻旋铝合金轮毂生产线台、炒灰机2台、模具加热炉2台、铸造机2台、均质炉2台、数控锻压机6台、数控自动旋压机2台、固熔炉2台、时效炉2台、荧光渗透检测线#生产车间建设立库及库房;利用现有4#生产车间建设试验检测设备;配套建设纯水制备系统、布袋除尘器、废气净化设施、废水预处理系统、事故废水池、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项目总投资20440.6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64万元,占总投资3.25 %。

  项目为技改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严禁借环球360技改名义实施扩产,严格执行技改后的产能环球360。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生产工段加热均采用天然气。熔炼炉烟气、保温炉废气、炒灰机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金属熔炼(化)燃气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SO2≤100mg/立方米、NOx≤400mg/立方米、颗粒物≤3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模具加热炉、均质炉、铸棒加热炉、铝屑加热炉、固熔炉、时效炉、钝化烘干机及粉末固化炉等产生的废气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中铸件热处理设备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立方米、NOX≤300mg/立方米、SO2≤10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钝化处理工序钝化液喷淋挥发废气和钝化烘干废气中挥发性有机废气采用“一级冷凝+二级活性炭吸附”工艺处理,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7)中表2排放限值(VOCs≤5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表面喷涂工段喷粉废气和喷漆废气采用“涡卷式水帘洗涤+二级活性炭吸附”净化工艺处理,净化后粉尘满足《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颗粒物≤30mg/立方米)、有机废气排放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5部分:表面涂装行业》(DB37/2801.5-2017)中表2排放限值(VOCs≤50mg/立方米)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建立能源管理制度,实现温室气体排放不新增。项目须针对挥发性有机废气安装在线、加强水环境保护。荧光渗透检验废水、抛光废水、表面处理工段废水等生产废水经生产车间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与纯水制备排水和循环冷却水排水一并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排放限值和园区污水厂进水要求。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铝屑返回生产;喷漆废气处理系统浮渣送园区渣场填埋;废涂料漆料包装桶、废过滤膜、废反渗透膜由生产厂家回收;铝灰渣、除尘灰、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一般固废临时贮存库和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运营期在厂区门口设置显示屏,公开污染物排放等相关环境信息。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托克托县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托克托县分局,内蒙古森盛环保有限公司。

搜索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