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360环保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br关于内蒙古东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3-07-15 11:33:4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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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环球360环球360你单位《关于内蒙古东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东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北侧、哈拉沁北路东侧,总用地面积为5.53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69474.463平方米。项目建设集常规医疗和老年病区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分两期建设环球360,其中一期建设常规医疗区,包括门诊综合楼、住院楼、行政办公楼及发热门诊及食堂等,二期建设老年病区,包括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房服务中心、老年病房等,另外配套建设锅炉房(设3台4t/h和1台3t/h燃气锅炉)、医疗废物暂存间、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共设置1600张床位,其中常规医疗区设置600张床位、老年人病区设置1000张床位。项目总投资7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7万元,占总投资1.52 %。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气锅炉采用水冷预混燃烧技术,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尘≤5mg/立方米、SO2≤10mg/立方米、NOX≤30mg/立方米)后经15m高烟囱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废气排放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1.0mg/立方米)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由机械送排风系统将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气口排放,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120mg/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均设在地下,上方加盖,恶臭气体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排放浓度:氨气≤1mg/立方米、硫化氢≤0.03mg/立方米)。

  3、加强水环境保护。检验酸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和行政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规范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和中药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消毒处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项目须实现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城区分局,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主办单位: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网站标识码:1501000001

  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1号 党政机关大楼网站技术维护传真电线

  关于内蒙古东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发布时间: 2021-05-21 10:30 

  你单位《关于内蒙古东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审批的申请》及由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编制完成的《内蒙古东城医院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等相关材料收悉。经我局审议,同意该项目建设,现批复如下:

  项目位于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北侧、哈拉沁北路东侧,总用地面积为5.53公顷、总建筑面积为169474.463平方米。项目建设集常规医疗和老年病区的综合性医疗机构,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常规医疗区,包括门诊综合楼、住院楼、行政办公楼及发热门诊及食堂等,二期建设老年病区,包括老年康复中心、老年病房服务中心、老年病房等,另外配套建设锅炉房(设3台4t/h和1台3t/h燃气锅炉)、医疗废物暂存间环球360、危险废物暂存间、事故水池、污水处理站等。项目共设置1600张床位,其中常规医疗区设置600张床位、老年人病区设置1000张床位。项目总投资7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77万元,占总投资1.52 %。

  项目为新建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后,项目建设可行。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项目施工废水经处理后回用;采取洒水抑尘以减少施工扬尘的污染;合理布置施工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施工噪声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及所在区域声环境功能区相关要求。

  2、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燃气锅炉采用水冷预混燃烧技术,锅炉烟气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1/139-2015)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烟尘≤5mg/立方米、SO2≤10mg/立方米、NOX≤30mg/立方米)后经15m高烟囱排放;油烟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处理,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DB11/1488-2018)中废气排放限值要求(油烟排放浓度≤1.0mg/立方米)后经楼顶排气筒排放;地下车库由机械送排风系统将机动车尾气引至地面排气口排放环保,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排放标准(颗粒物≤120mg/立方米);污水处理设施各构筑物均设在地下,上方加盖,恶臭气体收集并通过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排放执行《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表3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限值(排放浓度:氨气≤1mg/立方米、硫化氢≤0.03mg/立方米)。

  3、加强水环境保护。检验酸性废水经中和处理后与医疗废水一并进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食堂废水和行政人员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预处理后排入医院污水处理站处理,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表2综合医疗机构和其他医疗机构预处理标准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排入市政污水处理厂。规范排污口,设置在线监测设备,并与我局联网。

  4、严格控制噪声环境影响。项目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要求。

  5、加强固废管理。生活垃圾和中药渣交环卫部门处置;餐厨垃圾和废油脂由相应资质单位转运处置;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由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脱水消毒处理后由有资质的单位转运处置; 废活性炭、废树脂等危险废物分类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交有资质单位转运处置。项目须在厂区内配套建设足够容量的危险废物临时贮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修改单要求进行管理。项目须实现医疗废物信息化管理。

  6、做好项目环境信息公开工作,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建设单位须严格执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相关要求。

  7、严格执行环评报告中提出的其他环境影响防治对策,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建设单位须按照规定开展自行监测和环境质量监测。

  三、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设施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四、如工程的性质、规模、地点或者防治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应当在开工前重新报批本工程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由呼和浩特市生态环境局新城区分局负责该项目施工期和运营期的环境监察及环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

  抄送: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支队,新城区分局,内蒙古环科园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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